因女店员摔断自己的一只
翡翠手镯,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被告李某称自己并非店员,而是该公司的老顾客,此外,她也无法确定吴女士当庭出示的断手镯就是她摔坏的那只,“我摔断的那只也就值200元!”李某说。
摔裂同事玉牌
赔了8万元
应同事周某的要求,霍某将他佩戴的一块祖传的观音玉牌递给对方赏玩,不料对方在递还时将玉牌摔落在地,造成玉牌产生裂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霍某将周某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在通州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玉牌归周某所有,周某需给付霍某折价款8万元。
霍某和周某是私交不错的同事。今年5月7日,周某在与霍某聊天中得知霍某佩戴了一块祖传的长方形观音玉牌,周某出于好奇提出要看看,不料周某赏玉完毕递还时,不慎将玉牌摔落在地,致玉牌产生裂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霍某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对玉牌上裂纹的成因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鉴定。法院准许了周某的鉴定申请,并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部门鉴定后认定,玉牌为二级和田白玉,玉牌右下角边缘裂纹系磕碰形成,左上角、左下角边缘裂纹为玉器自然解理或制作玉器时产生的可能性极大,玉牌背面中部磕碰前存在隐形裂纹,磕碰震动作用下形成明显裂纹。周某为此支付鉴定费3万元。
在法官积极调解下,最终促使二人达成协议。霍某与周某也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不会因此影响双方之间的同事关系。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