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同志已经多次向我表达出这样的意思:如果下一次她的生日礼物是一个
翡翠吊坠的话,她将十分乐意接受。尽管总的看来破费一番在所难免,但我仍然心存侥幸企图晓之以理:不就是块小石头吗?
苍天有眼??昨天,某名牌百货广场的某名牌珠宝店,为我的絮絮叨叨和小里小气,提供了活生生的佐证??他们,居然,真的,把一块价值百元的石榴石,当成
翡翠,卖给了一个顾客,然后14655。7元收讫!
感谢老天,感谢商家,感谢石榴石,让我的“石头论”更加雄辩:老婆大人,您请看,什么翡翠,什么宝石,不就是块小石头吗?饿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劫匪来了又不能当武器??并且,可不就是这劳什子招惹来的?!再说了,要是咱“有幸”赶上了“石榴石”,人家劫匪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费时耗力打劫一把,末了仔细一瞧:假的!敢拿石榴石充翡翠消遣洒家,看打!!!??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所以,为了财产安全,也为了人身安全,咱就别“翡翠”了,成吗?
什么?纯属误会?我猜,老婆一定更愿意相信商家的解释??宝贝变“流?”,千错万错都怪售货员“写错了”!人家这么大的店,这么亮的招牌,怎会干出这等腌?事来?
那好,我坚决赞成那个幸运的顾客,再幸运一把??狠狠敲它一笔。你想,在地摊买翡翠,“石头率”百分之百;在普通店买翡翠,假定“石头率”一半一半;在名店买翡翠,“石头率”应该是“零”才对啊??要不,我干吗来你这儿买,难道图你贵?还不是图个心安?现在倒好,你非但“价不实”,而且“货不真”,真是“地摊不如”!
所以,敲!给我狠狠地敲!
列位,莫怪在下忿戾,出此下策实属无奈。放眼当今:无良商家不诚不信黑心黑脸,店大的欺客,店小的宰客??仔细想想,还不是咱消费者给“惯”出来的!所以,抓住机会,狠狠敲打,一则出气,二则立威,杀鸡骇猴,指桑骂槐,看谁以后还敢嚣张到肆无忌惮?
骂完收功!当然了,老婆的翡翠吊坠该买还是要买的??这疯狂的石头!
作者: 胡言之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