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的“翡翠原石”是拼的卖家退回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及鉴定费
花15万元买来的“天然
翡翠”竟是人工合成的假货,楚先生要求退货,可卖家赵先生称收条写明银货两讫后风险由买家自担,故坚决不肯退。日前,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该买卖合同,赵先生返还楚先生15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及1700元鉴定费;楚先生返还赵先生长石翡翠拼合石。
2006年4月,楚先生在赵先生个人经营的工艺品服务部购买了一块“天然翡翠原石”,约定总价15万元。楚先生在加工翡翠的过程中,发现翡翠是人工合成物,遂要求赵先生退还15万元。赵先生则坚决不承认翡翠是假货,提出楚先生当初确认过银货两讫后风险自负,这其中包括人工合成、真假等风险,而且根据行业惯例,楚先生不能在剖开翡翠后再向他主张该原石系假货。
法院对系争翡翠原石作了鉴定。宝石检测中心的结论为:该翡翠为长石翡翠拼合石,主体为长石,翡翠厚度3cm,局部粘有翡翠皮壳,剖开面及表皮破损处有明显的褐色粘结剂。即楚先生买的所谓的翡翠原石,确是经过人工处理的造假的拼接石,属有重大瑕疵。
法院审理后认为,楚先生、赵先生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赵先生辩称双方约定风险自担的“风险”包括原石系造假的拼接石,缺乏依据。
通讯员 董燕静 本报记者 江跃中
来源: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