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3日讯(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莫言 曲雁)市质监局昨天公布2009年第三季度珠宝玉石产品抽检结果,产品不合格率近10%。
据介绍,此次抽检的检验依据包括:《珠宝玉石名称》、《珠宝玉石鉴定》、《钻石分级》、《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等,共抽查检验样品300余件,出具不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9份,不合格率近10%。
质监人员在检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定名错误、以假充真。产品的标识与实际产品不符合,用一种珠宝玉石冒充另外一种与其外观相似的、更为高档的珠宝玉石,或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定名不准确,以次充好。用经过漂白、充填处理的翡翠(俗称为B货)或经染色、漂白、充填处理(俗称为B+C货)的翡翠冒充天然A货翡翠;用经过充填处理的碧玺充当天然碧玺出售。
标识不规范,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此现象反映出部分珠宝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够、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等方面的问题。如:将合成立方氧化锆标示为“锆石”、“瑞士水钻”、“CZ”、“立方锆石”;使用不规范的商业名称如“晶石”、“半宝石”、“碧玉”等标识产品等。
还有的贵金属的印记不完整。贵金属产品应正确打印标识,印记内容应包括贵金属的材质及含量、厂家名称或代号。在本次检验中,市质检所工作人员发现,有近50%的贵金属印记不完整,多数产品只印有 “18K”或“750”的字样,印记内容无厂家代号、无材料名称。
此外,本次抽检结果显示,有60余件配有检验证书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有些不合格产品甚至配有“国字号”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证书。如牟平区某商场销售的13件配有鉴定证书的翡翠产品,实际上是经过漂白、充填处理的翡翠(俗称为B货);芝罘区某大型商场某知名品牌销售的天然碧玺项坠,检验发现经过人工充填处理,并非天然产品,而该产品也配有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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