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张文 通讯员 刘雪晴) 9月1日,市民绳女士在淘宝网店卖出一枚价值3100元的
翡翠吊坠,不料天津买家收到快递后却发现吊坠不翼而飞。如今20多天过去了,买卖双方和快递公司、淘宝客服多次交涉后,事情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
买家耿女士是天津人。据她介绍,9月5日(周一)上班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快递包被搁在单位传达室里。保安说快递是9月4日也就是周日下午送过来的。“箱子上的胶带缠得很乱。”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箱子里除了几个纸团、泡沫和
翡翠证书,根本就没翡翠的影儿。
耿女士急忙打电话给该快递公司天津分公司,得到的说法是“让卖家跟我们联系,你没有权限来查”。在卖家绳女士和快递公司交涉后,耿女士又接到该快递公司上海总部打来的电话,跟她了解了一下相关情况后,就再没了下文。卖家绳女士自9月5日以来一直在和快递公司、淘宝网交涉。该快递公司上海总部一开始表示“会对此事负责”,不过一周过后又改口称“单位签收也相当于个人签收”。
当记者致电该快递公司的天津分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时,他没有明确回答快递公司是否对货品损坏丢失负责。张先生称,如果公司传达室能够签收私人快递,那么传达室也负有一定责任。淘宝网建议的解决方法是退还货款,理由是快递人员在货到时没有给收件人打电话告知(收件人没能验货导致问题出现)。绳女士对此不太认可:“难道就没有快递公司的责任了吗?那我的损失谁来负责?”
随后绳女士致电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特服号码12305。工作人员称,邮政部门在核实情况后,将在30日内给出答复。不过因为收件人不能出示签收时的影像证明,绳女士也没有对翡翠进行保价,快递公司进行赔偿的可能性不大,最多能赔偿2至3倍的运费。济南市保君律师事务所的韩东律师建议,在卖家个人与快递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司法介入。翡翠丢失事件中,快递公司应负重大责任。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