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质监局在 “3?15”来临之际,对宣城、芜湖、滁州、六安4市珠宝玉石进行省级监督抽查,共涉及28家经销企业,抽查样品50组,合格40组,合格率为80%。
本次抽查中发现,镶嵌钻石饰品主要存在净度分级、颜色分级、底托印记不合格三个方面。
翡翠饰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表现在吸收光谱、红外检测、荧光、放大检查、密度等方面。国家标准将天然的或经过轻度优化的
翡翠定名为翡翠,而将经过处理的翡翠定名为翡翠(处理)。天然优质翡翠与经过处理的翡翠虽然在外表看较为相似,但价格差异非常大。据了解,制造商为了使价值低廉的翡翠容易出售,将这部分翡翠在强酸、强碱中进行处理,去掉表面的杂质(处理后呈白渣化外表),然后再将其进行注胶、染色处理,使其颜色和透明度几乎与天然优质翡翠相似。而经销商在经销这类翡翠时,未向消费者明示这类翡翠经过人工处理,直接标注为“翡翠”,从而赚取非法利润。
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