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3?15”,很多市民特地挑了这个日子,带着问题车、问题食品、问题手机,赶到设在吴山广场的投诉咨询现场来讨说法。据统计,昨天杭州市消保委现场受理投诉101件,接受消费者咨询1200件;省消保委联合省律师协会在天鸿饭店开展了电话、网络咨询投诉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77件,受理投诉120件。远程购物、汽车和通信服务投诉是今年投诉热门。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注重日常维权,据统计,去年“3?15”当天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433件,受理投诉1116件。
“这件东西刚买了一个月,还能退吗?”昨天上午,在杭州市消保委的咨询台前,一位年轻 小伙子拿着一个小小的包装袋挤进了人群。他郁闷地说,手上这件
翡翠他是在杭城一家商场购买的,花了4。2万元。“后来找了位行家一看,说这样的一件东西最多就值个1万多元。”
于是,他就找商场要求退货,而对方表示,还要再和专柜协调,这一拖就拖了好多天。
花大钱买的商品不值这个价,碰上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到底该怎么办呢?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像这位小伙子遇到的情况,他们也会帮忙去商场协调一下。但消费者自己购买商品前,还是应该对商品有个基本了解,不要盲目消费。
品牌眼镜,打3折还比网上贵3倍
“路过一家眼镜店,和老婆一起配了两副眼镜,可结果发现商家所说的打了3折,完全是忽悠我们的,而且给我配的镜框还是女款的,你说气不气人?”一位网友在省消保委的网络平台上投诉。他说,当时他们看中了一款某品牌镜框,标价1320元,工作人员说还能打3折,折后只要460元。他们觉得还不错,于是一人配了一副,最后还讨价还价,让眼镜店抹掉了80元的零头,实际付了1400元。
可是回家后,他无意中在网上发现,该镜框为女士镜框,标价仅130元。“差价如此之大,还说打3折,这价格真是蒙人啊。再说我一大老爷们鼻子上架一女士镜框,商家介绍时根本没提男女款,还一个劲地告诉我们,你们都可以用,情侣款多好。”他叹道。
如今商家的促销活动是一浪高过浪,相对的消费纠纷也不少。消保委咨询律师俞科表示,根据《消法浙江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2款:经营者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折扣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该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11款: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或者以欺骗性价格表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但消费者需要证据证明该经营者存在欺骗性价格的现象,建议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消协投诉协商解决。
来源:杭州网-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