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的吴先生近日因赌石走眼,将一块经专家鉴定价值仅二三十万元的和田玉毛石,估价上百万元。一时心动,竟约定将3处近300平方米的商品房与人交换。结果,陷入一场连环诉讼,不得不花钱买教训。
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汪美芬 夏华君
赌石
三套房产换一块毛石
40多岁吴先生是某房产开发商的股东之一,对玉石有着特殊的爱好。
2008年3月,新疆的华女士带着一批和田玉毛石找到了吴先生。这批毛石是她从乌鲁木齐市的孙先生处拿来的,其中有块重26公斤的和田玉毛石,她与孙先生约定价值为135万元,待她找到买家成交后付款。
在华女士的极力推荐下,吴先生也“开窗”(行话,即在毛石上打孔鉴别)验了货,决定购买这块和田玉毛石,并约定以其参股开发的三处约282平方米、价值120余万元的期房作为交换。
双方达成一致后,吴先生给华女士出具了“房款已付清”的收款收据。
违约
切割后才知道质地不佳
后来,吴先生对和田玉毛石进行了分割,分成了四块,切割后吴先生认为该玉石质地不佳,就一直未按照置换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三处房产也被开发商另行出售了。
而乌鲁木齐的孙先生得知华女士已与吴先生达成交易,多次向华女士催讨玉款,并于同年8月以诈骗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接着又向当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华女士支付孙先生玉款135万元。
乌鲁木齐公安机关追查26公斤和田玉的下落时,也找到了吴先生以商品房置换玉石这一事实的证据。
买主不付款,卖家又追款,夹在中间的华女士两头受气。去年4月,华女士向奉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房产已出卖,要求吴先生及三处房产的开发商连带支付其房款120万余元。
分歧
玉石价值几何看法不一
在第一次庭审中,吴先生要求对玉石进行鉴定。
由于玉石已被吴先生自行切割,其中一块丢失,专业鉴定机构只对剩下的三块玉进行了鉴定,确认该毛石确系新疆和田玉,但评估价仅为25万元。
二次庭审中,吴先生认为华女士夸大玉石价值,让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双方交易有失公平,要求撤销协议。因玉石已无法原物返还,他同意按鉴定价格付款。
华女士的代理人认为,和田玉的价格是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吴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理应交付商品房。而鉴定机构并没有评定出原石的价格,吴先生要求撤销置换协议无法律依据,坚持要求被告支付商品房的等价房款120余万元。
而作为被告之一的开发商认为,吴先生买卖玉石、置换房产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与其无关。
调解
花75万元买了个教训
由于这块玉石涉及多场官司,奉化市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多次协调。
近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协议,玉石仍归吴先生所有,由吴先生直接支付给孙先生人民币75万元。华女士也同意对吴先生及开发商撤诉。
调解此案的法官提醒,这种“赌石”行为,近年来在收藏界越来越热,因为涉及金额较大,且专业性很强,一旦估价与实际价值相差悬殊,很容易引起纠纷。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买家最好在事先请专家“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