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 常军
虢国墓地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北部的上村岭。1956至1957年,为配合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考古工作者在上村岭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考古调查与发掘,由于发现了著名的1052号虢国太子墓,从而确认此处为虢国墓地所在。1990年起又对虢国墓地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发掘。两次发掘证明,这里是一处等级齐全、排列有序、独具特色且保存完好的西周晚期大型邦国公墓。迄今在虢国墓地共发掘250余座墓葬、7座车马坑、3座马坑。发现并确认了2座虢国国君墓(虢季墓与虢仲墓)、1座国君夫人墓(梁姬墓)、2座太子墓、10余座高级贵族墓、4座贵族夫人墓以及3座分别属于国君(虢季)、国君夫人(梁姬)和太子墓的车马坑,出土了各类珍贵文物23000余件。保存完好且出土如此丰富而珍贵的大批考古资料,是其他任何邦国墓地所无法比拟的。
在虢国墓地两次发掘出土的23000余件文物中,玉器约3000件(组),依其用途可分为礼器、佩饰、实用玉器、殓玉等。三门峡虢国墓地出土的玉器数量之大、类型之多为历来罕见,引起众多玉器研究者的注目。本文仅就虢国墓地出土玉组佩饰的类型、性质与作用及时代特征进行探讨。
玉组佩饰的类型
三门峡虢国墓地出土的玉组佩饰类型较多,依据出土的部位和佩戴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六个类型。
(一)多璜玉组佩 2组
1.七璜连珠玉组佩 1组,374件颗(M2001:660、661)。是挂于颈间而达于骨盆以下的大型玉组佩饰。出土时佩于墓主人颈部和身上,末端达于盆骨上方。玉组佩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由一件人龙合纹玉佩、18件玉管与分作两行12组的103颗红玛瑙珠相间串联而成。其中有14件玉管两两分别串联于两行玛瑙珠之间,另有4件玉管则呈单行串联其间,后者显然是为避免两行串珠相分离而起约束作用的。人龙合纹佩位于墓主人颈后中部,为总贯项饰的枢纽。下部由7件自上而下大小依次递增的玉璜与纵向排列成双排四行相互对称的20件红色圆形玛瑙管、117颗红色玛瑙管形珠、108颗浅蓝色菱形料珠相间串联而成。出土时摆放得有条不紊,有些玛瑙珠孔内仍残留红色线痕,少数玉璜的局部因被其他玉器叠压尚保持原有的晶莹温润的色泽。其中20件玛瑙管分为10组,每2件为一组。玛瑙珠分为16组,大多数是以10至13颗为一组,少数也有2颗或4颗为一组者,均分作并排的两行。料珠分为18组,均以6颗为一组,亦等分为并排的两行。这组佩饰以青白色玉璜为主体,复以红、蓝二色珠、管点缀其间,璀璨夺目,华丽无比(图1)。
2.五璜连珠玉组佩 1组,390件颗(M2012:115)。出土于墓主人胸部。由一件人龙合纹佩,5件形态各异的璜,368颗红色或橘红色玛瑙珠、16颗菱形料珠相间串系而成。组玉佩的上半部分置于墓主左右肩胛处,其下5璜相联达于腹下骨盆处(图2)。
(二)组合项饰 7组
1.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一 1组,118件颗(M2001:659)。出于墓主人颈部。由6件马蹄形佩与分作2行6组的112颗红玛瑙管形珠相间串联而成。其中位于脖颈后边的一组串珠达40颗,数量虽多,但形体较小,显然是有意而为(图3)。
2.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二 1组,90件颗(M2012:104)。出于墓主人颈部。由一件人龙合纹佩、6件束绢形佩和83颗红色或橘红色玛瑙珠相间串系而成。经整理复原,连缀方法如下:以人龙合纹玉佩为结合部,6件以他玉改制而成的束绢形佩之间为双行玛瑙珠。每行玛瑙珠少则3颗,多则12颗。项饰结构严谨,6件束绢形佩均系他玉改制而成,别有特色(图4)。
3.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三 1组,116件颗(M2012:150)。出于墓主人颈间。由一件兽首形佩、一件蝉形佩、6件束绢形佩和108颗红色或橘红色玛瑙珠相间串系而成。经整理复原,连缀方式如下:以兽首形玉佩为结合部,一件蝉形玉佩、6件束绢形玉佩依次用双行玛瑙珠相间串联。保存完好,造型新颖(图5)。
4.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四 1组,173件颗(M2011:442)。出于墓主人颈部。由一件兽首形佩、6件马蹄形佩、一件束绢形佩、165颗红色和橘红色管形与鼓形玛瑙珠分双行相间串系而成(图6)。
5.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五 1组,92件颗(M2006:104)。出于墓主人颈部。由8件马蹄形佩与84颗红色、紫色或橘红色玛瑙珠相间串系而成。经整理复原,其连缀方式如下:以外侧为15颗、内侧为14颗的小粒红色或橘红色玛瑙珠为结合部,8件马蹄形佩之间以双行玛瑙珠相间。除结合部处,每行玛瑙珠少则两颗,多则6颗不等(图7)。
6.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六 1组,74件颗(M2013:44)。出于墓主人颈部。由6件束绢形佩、一件龙纹佩和67颗玛瑙珠分双排两行相间串系而成。6件束绢形佩之间以双行玛瑙珠相间,每排两行玛瑙珠的数量不等。保存完好,不可多得(图8)。
7.玛瑙珠、玉佩组合项饰七 1组,114件颗(M1820:33)。出于墓主人颈部。由10件马蹄形佩、一件椭圆形玉佩、101颗红色玛瑙珠和2件小石饰相间串联而成。椭圆形玉佩位于整组项饰的下方正中,垂于佩者胸前。玛瑙珠绝大多数为管形珠,分为11组,每组数量不等,8、10颗较为常见,也有以6或20颗为一组者,皆等量分作2行,只有其中一组为7颗,分成的两行分别为3与4颗。2件石饰相对称地串联于位于颈后的一组玛瑙珠中(图9)。
(三)组合腕饰 4组
1.玉管、玉佩组合右手腕饰一 1组,21件(M2012:118)。出土时散落于墓主人右手腕部周围。由一件兽首形佩、一件鸟形佩、9件形态各异的蚕形佩,2件蚱蜢形佩及8件形态有别的玉管组成。依出土位置,经整理复原,右腕饰的连缀方式为:以兽首形佩为结合部,其余依次为鸟形佩、双面龙纹扁管,2件蚕形佩、圆形管,2件蚕形佩、管,2件蚕形佩、管,2件蚕形佩、管,2件蚱蜢形佩、2件残玉管、一件蚕形佩、一件龙首纹扁形管。制作精美,堪称佳品(图10)。
2.玛瑙珠、玉佩组合右手腕饰二 1组,87件颗(M2011:449)。出于墓主人右手腕部。由6件兽首形饰、81颗红色或橘红色制作不甚规则的玛瑙珠双行相间组合而成(图11)。
3.玛瑙珠与绿松石珠组合左手腕饰一 1组,126件颗(M2012:124)。出于墓主人左手腕部。由小颗红色或橘红色玛瑙珠、料管、绿松石珠串系而成。依出土位置,经整理复原,连缀方式为:以单行29颗薄片状管形绿松石珠为结合部,其下分别系3行红色或橘红色玛瑙珠。玛瑙珠分管形与鼓形两种。每行玛瑙珠均为29颗。每行玛瑙珠一端分别以2颗扁方绿松石珠或一颗绿松石珠一节料管的组合方式;另一端以单节圆形料管、2节圆料管的组合方式与单行绿松石珠相连缀(图12)。
4.玛瑙珠、兽首形玉佩组合左手腕饰二 1组,80件颗(M2011:446)。出于墓主人左手腕部。由8件兽首形佩、70颗红色玛瑙珠和2颗绿松石珠组成(图13)。
(四)组合发饰 2组
1.玛瑙珠、玉管、环组合发饰 1组,73件颗(M2001:673、675)。出于墓主人头部右上方,应是束绾发髻的一组发饰。出土时位置多有移动。依出土情况复原可知,这组发饰是由衔尾双龙纹玉环、素面玉环、玉管、玉珠、牛首形玉佩、大小红玛瑙珠与石贝等分作两行相间串联而成。其中衔尾盘龙纹玉环串联于发饰首末两端的结合处;4件小玉环分别位于首末两端;大颗玛瑙珠分双行并排串联,且被8件玉管相间而分成6组,每组6至8颗不等;而10颗小颗玛瑙珠则是专门用于打结的(图14)。
2.佩、璜、?、管组合发饰 1组,17件颗。出土时位于墓主人脑后,被叠压在玉目和项饰、玉之下。依其出土位置与排列情况,应为绾发所用装饰品。计有鹰形佩、璜、、管等10件玉器,其中有3件玉器(鹦鹉形璜、虎形璜、鹰形佩)的下面分别有2、2、3颗用于打结的小红色玛瑙管形珠。出土时玉管内有丝带残迹,上大都有红色条带状织物印迹(图15)。
(五)玛瑙珠、玉管组胸佩 2组
1.玛瑙珠、玉管组胸佩一 1组,71件颗(M2006:108)。出土时位于墓主人胸腹之上。由一颗紫红色玛瑙珠、一件紫红色玛瑙管、20颗蓝绿色鼓形碧石珠、42颗圆形青白色岫玉珠、7件蓝色圆形或扁圆形碧石管相间串系而成。经整理复原,其连缀方式如下:最上端以一颗紫红色玛瑙珠及一件紫红色玛瑙管为纲,其下分缀7串珠、管。每串以鼓形碧石珠、圆形岫玉珠、碧石管相间串系而成。其中纲下正中一串的排列方式为2颗鼓形碧石珠、6颗圆形岫玉珠、一件碧石管相间组合而成。6串的排列方式均为3颗鼓形碧石珠、6颗圆形岫玉珠、一件圆形或扁圆形碧石管相间串系而成(图16)。
2.玛瑙珠、玉管组胸佩二 1组,598件颗(M1820:34)。出土于墓主人右侧的胸腹部。由577颗红色玛瑙珠管和21件青玉管分作数行并排竖列相间串联而成。依出土情形,自上而下分为12节,每节之间或紧密串联,或留出适当空隙,4、5节之间的空隙很大,有上下断开之嫌。上端以一件玛瑙管为总纲,下连3件并列的青玉管,是为第2节。第3节为4行,玛瑙珠每行数量不等,自墓主人右侧始,依次向左为7、4、6、5颗。第4节为6行玛瑙珠,各行数量为4至8颗不等,第5节至第8节、第10节、第12节均为10行玛瑙珠,或因珠子个体的大小不匀,以致同一节中每行珠子的数量不等,少者7颗,最多者14颗。整组佩饰佩戴胸前,如红色珠帘下垂,则珠光跳荡,光彩夺目(图17)。
(六)组合串饰 2组
1.玛瑙珠串饰 1组,183件颗(M2011:147)。出于内棺的西南部,出土时已散乱。但从未散乱的局部看,入葬时是用管形和鼓形红色玛瑙珠单行串系而成(图18)。
2.绿松石、管与煤精珠串饰 1组,122件颗(M2012:95)。出于内棺盖上北部的一薄铜盒内。由79颗小粒管形绿松石珠、11颗扁方体绿松石珠、9颗菱形绿松石珠、2件薄绿松石片、6件菱形煤精珠、10件料管、2颗菱形料珠和3颗鼓形料珠单行串系而成。此串饰在入殓时以铜盒装盛,可推知墓主人生前对此串饰的珍视(图19)。
玉组佩饰的性质与作用
从一般意义上讲,凡由两件或两件以上玉器(件)组合而成的复合型佩饰,都可称为玉组佩饰。中国最早的玉组佩饰品,当数距今约1.8万年前北京山顶洞人以石珠、骨珠、兽牙、海贝壳等经钻孔串成的佩饰。
西周时期,玉组佩饰开始兴盛,其中不乏大型多璜玉组佩饰。到西周晚期,大型多璜玉组佩饰更是深受推宠。一般来说,中小型玉组佩饰多为周人审美的装饰品,而大型的多璜玉组佩饰不仅有礼玉性质,而且又有引人注目的装饰功能,同时它也是权贵身份的象征。三门峡虢国墓地作为西周晚期墓葬的代表,目前已发表的资料中有大型多璜玉组佩饰2套,分别是2001号墓主人、国君虢季的七璜连珠组玉佩和2012号墓主人、虢季夫人梁姬的五璜连珠组玉佩。西周的大型多璜玉组佩饰是代表贵族身份地位及权势的饰品,所以墓主人身份地位越高,所佩的大型多璜玉组佩饰的结构就越复杂,长度就越长,这是西周用玉礼制化的表现。
虢国的玉组佩饰虽出自墓葬,但它是墓主人生前佩戴之物,即《礼记?玉藻》所说“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当时大型的结构繁复的多璜玉组佩饰,不仅是作为修身立志的象征,而且是贵族们身份、地位及权势的象征。从虢国墓地的发掘情况看,墓主人身份愈高,大型多璜玉组佩愈复杂愈长;身份较低者则相反。如虢国墓地2001号墓的主人虢季为虢国国君,是七鼎大墓,所佩璜件数为七;而2012号墓的主人梁姬为虢季夫人,是五鼎大墓,所用璜件数为五。尽管这种大型多璜玉组佩饰戴起来并不轻松,但贵族们还是趋之若鹜。其原因在于贵族们佩戴玉组佩饰后,看上去华美无比,而且走起路来玉佩轻轻撞击,声音很好听。同时,这与当时贵族所标榜的步态也有关,身份愈高,步子愈小,走得愈慢,愈显得气派出众,风度俨然。履之徐缓正表现出身份之矜庄,而戴上长长的组玉佩则不便急行,又和这一要求相适应。
《礼记?玉藻》曰:“君子于玉比德焉。”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勰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zhì),洁之方也。”这“五德”概括了玉的质感、质地、透明度、敲击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坚韧不挠的物理性能。而代表君子身份的大型玉组佩饰,对此却可以有较完整的体现。古人本来就看重佩饰的象征意义,而戴上玉组佩饰“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经常听到佩玉之声,则“非辟之心无自入也”,正显示出玉德的教化作用,而德佩显然指的就是类似虢国墓地出土的大型玉组佩饰。
玉组佩饰的时代特征
虢国墓地出土玉组佩饰中的玉器虽然大部分为西周晚期遗物,但也有一定数量的早期玉器,这些早期玉器的制作时代包括了史前、商代和西周早中期等几个时期。这些现象反映了虢国玉器对前代玉文化的传承,也证明玉器始终受到珍视。虢国墓地出土的玉组佩饰具有以下特征:
1. 大型多璜玉组佩饰仅出于2001号(国君虢季)及2012号(夫人梁姬)墓中,包括太子墓在内的其他高级贵族墓均无此种玉组佩饰随葬,说明大型多璜玉组佩饰的使用是有严格制度的,使用范围有可能仅限于公、侯等诸侯国国君及夫人或有相应封号的人。大型多璜玉组佩饰是国君与高级贵族区别身份的标志之一。同时期的山西省天马??曲材晋侯墓地、早于此时的宝鸡国墓地,都出土了这种类型的多璜玉组佩饰。值得注意的是,在2001号虢季墓出土的七璜玉组佩上发现有“朱组”(红色编织丝带)痕迹,与《礼记?玉藻》“天子佩白玉而玄绶,公侯佩玄玉而朱组绶”的记载相契合。
2. 西周时期用玉制度较为严格,用玉是分等级的。如大型多璜玉组佩饰在使用时,用璜数量的多寡与使用者的身份有关。虢季身为国君用七璜,其夫人则礼降一等用五璜。而张家坡西周墓地58号墓主用璜为3件,可知其身份必然低于虢季夫妇。
3. 玉组佩饰中的项饰和腕饰作为墓主生前佩戴物,依墓主身份的不同,在质地、纹样和做工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既与墓主身份有关,同时也应与其经济实力有关。
4. 玉组佩饰中的两组组合发饰均出土于2001号国君虢季墓,这两组组合发饰给我们提供了西周时期公侯级与高级贵族使用玉器作发饰的实例。其中一组以10件单体玉器组成的发饰造型在以往的西周墓葬发掘中极为少见。
5. 虢国墓地出土的玉组佩饰中有一定数量史前、商代和西周早中期的玉器,如2001号墓出土佩、璜、、管组合发饰中的鹦鹉形璜(M2001:663)和虎形璜(M2001:665)为商代遗物,鹰形佩(M2001:669)为红山文化遗物。《逸周书》说:“凡武王俘商旧宝玉万四千,佩玉亿有百万。”说明这些先代玉器多数是在周初分给了那些新分封的姬姓诸侯及高级贵族,也有部分用于赏赐和转赠。这些前期遗物辗转流传至西周晚期尚在使用,说明周人对玉制品,尤其是其中的上品十分珍惜,轻不言弃。
6. 玉组佩饰中有的玉器是用前代旧玉精心改制而成,这是西周晚期用玉的一个特征。
虢国墓地出土的精美玉组佩饰是中国玉文化瑰宝,它为西周玉文化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