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李立宇 实习生 蔡志超 巫芳)“谁捡到了这件翡翠大吊坠,如果归还,我愿意给20万现金作为酬劳。”昨天,失主李先生做出这样的承诺。
李先生之所以花重金寻找翡翠大吊坠,不仅因为吊坠本身很贵重,更因为它是结婚纪念物。之前曾有人要重金求购,李先生都不舍得转让,没想到竟然遗失了。
李先生住在瑞成大厦,24日上午10点55分左右,李先生拖着一个行李箱,准备出差。由于翡翠大吊坠太贵重,他就没放进箱子,而是用一块黑色包装布裹着,夹在腋下。李先生说:“裹好之后的包装布长四五十公分,宽三四十公分。”
一边走,李先生还一边在接着电话。11点左右,他来到自己车边,将行李箱放进了后备箱。车开出去十分钟左右,电话打完了,李先生突然想到夹在腋下的翡翠大吊坠。一看车上没有,李先生立马调头,开回刚才的停车处。李先生从停车处一路找到家里,但翡翠大吊坠已经没了踪影。
11点半左右,李先生报了警。随后在民警协助下,李先生调看了大厦的监控,录像显示,直到大厦楼下,裹着翡翠大吊坠的黑包装布还夹在腋下。因此,李先生估计:“应该就是在搬行李箱的时候,翡翠大吊坠滑到了地上。”
“这件翡翠大吊坠虽然贵重,但对我们夫妻来说,更重要的是纪念意义。”李先生告诉导报记者,“1993年结婚的时候,岳父把这件翡翠大吊坠送给我们作为结婚礼物。当时只有一个吊坠,后来我才镶了条链子,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现在市场好了,好多人出高价想买我这件翡翠大吊坠,我们都舍不得卖,没想到竟被我弄丢了。”
对于这件具有非一般纪念意义的翡翠大吊坠,李先生希望,捡到的好心人能够归还。当然,这不会是无偿的,李先生郑重承诺:“如果有人归还,我愿意拿出20万元人民币现金酬谢;如果有人能够提供线索,并依此最终找到翡翠大吊坠,我愿意给予10万元酬谢。”
律师说法
捡到不还涉嫌犯罪
就此事,导报记者咨询了福建九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乐漂律师分析说,李先生可以悬赏寻找遗失的翡翠大吊坠,拾得人在交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李先生按照悬赏承诺履行义务。但若拾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遗失物占为己有,是侵占遗失物,则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涉嫌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您捡到了这件翡翠大吊坠,或者有相关线索,请尽快拨打本报热线968801。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