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临沂2月14日讯(记者 董西华 通讯员 张纪丽 张志民)近日,沂南警方经缜密侦查,果断出击,一举打掉一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先后抓获宁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追回清代珍贵文物61件。
2011年10月10日,沂南县公安局大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得到群众举报:村内一闲宅内有处古墓葬前几年被人盗过。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邻村另一处古墓葬几年前也遭到盗窃,其作案手段特征极为相似,民警遂将两处墓葬被盗案串并后展开进一步调查。工作中,有村民向民警反映几年前的一个晚上,有几名本地口音的可疑人员在墓地附近出没,他上前询问时还被言语威胁过。民警以此线索入手,兵分多路,重点对周边村居进行排查,后发现大庄镇某村村民周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2年1月1日,民警将周某依法传讯,周某承认伙同宁某、公某、周某某、苏某等人于2007年冬天到大庄一古墓葬盗取大量珍贵文物的犯罪事实。当日,民警果断出击,公某、周某某、苏某相继落入法网。1月11日,民警架网抓捕,将藏匿在亲戚家的宁某一举抓获。1月14日,参与2007年10月墓葬被盗案的宋某、史某、潘某、石某等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循线追击,将已辗转售出的61件珍贵文物悉数追回。
经查,犯罪嫌疑人宁某、周某等9人均系沂南县大庄镇某村村民。2007年10月的一天晚上,宁某、宋某、史某等人行至村一处闲宅时,将正在盗墓的潘某、石某堵了个正着,“我们一起发财!”宁某见潘某等人挖到了古砚台、锡灯等物品,不禁贪欲大发,并当场预谋一起准备好工具再挖掘古墓发财。几天后,宁某等人持铁锨、头、刀锯等工具再次来到闲宅掘开墓葬,盗取古料珠一串。
2007年冬天,尝到甜头的宁某和本村的公某、周某、周某某等人酒后预谋再次“挖墓”赚钱。随后,公某等人买了雷管、炸药、导火索等,带着铁锨、撬棍等工具来到村另一处古墓,由周某望风,公某将坟墓炸开洞口并凿洞,宁某等人掀开坟顶钻入洞内,盗取玉镯、青花杯、玉龙首带钩、白瓷杯、玉童子等珍贵文物一宗。宁某将三次盗取的文物藏匿在周某家中,2011年10月份,他几经辗转打听到买主后以17000元的价格将文物出手,所得赃款几人均分。
经文物部门专家鉴定,此两座被盗墓葬属于明清时期的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考古价值,民警追回的61件被盗文物系清代重要文物,对研究墓主人及当地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宁某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