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郭晓莹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上海、北京、天津等4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55个批次珠宝玉石及贵金属商品开展质量监测。依据国家相关标准,重点检测了标识(包括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质量允差、贵金属含量、珠宝玉石鉴定、钻石分级等5项指标。检测结果显示,主要问题是3个批次金含量指标、2个批次珠宝玉石鉴定、1个批次钻石分级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珠宝玉石及贵金属,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珠宝玉石及贵金属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