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条黄金大手链、150条黄金中手链、240条黄金小手链、180条黄金项链、17枚男式黄金戒指……1999年3月21日凌晨,晋江市青阳某珠宝店一夜间被卷走了价值400多万的珠宝。去年底,珠宝大盗郑某终于在泉州清?开发区落网。昨日,郑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处罚金15万元,退赔店主96万元。
□泉州网-东南早报记者 许小程 吴水保 黄祖祥
掀开瓦片 轻松盗得巨额珠宝
1990年,时年20岁的惠安人郑某在石狮打工时认识了福州人王某(另案处理)。1994年,两人再次相遇。“我们去偷别人的珠宝店,狠狠捞一笔。”在郑某提议下,两人一拍即合。
郑某和王某锁定晋江青阳的一家珠宝店。这家珠宝店只有一层,并且屋顶是瓦片,作案比较方便。
1999年3月21日,两人晚上7点多就到珠宝店附近守候。一直守到十一点多,他们爬到屋顶,将屋顶的瓦片慢慢掀开,钻进去后却发现屋顶装了吊顶。他们用锤子三两下就把吊顶凿出洞,顺着绳子进入珠宝店。
面对满屋子的财富,两人不禁乐开怀。“当时已经被冲昏头脑,反正随便抓一把就往袋子里装,每人装了满满一袋子。”在这过程中,其中一人不慎碰到了报警器。警报响起,两人赶紧从屋顶上的洞爬出去,随后各自溜了。
妻子帮忙销赃 一眼被认出赃物
郑某提着这些珠宝,隔天凌晨两点多匆匆忙忙回到惠安老家,将这些东西展示在妻子周某面前。清点后,郑某发现自己偷了20条黄金项链、10多条黄金手链、30多个黄金戒指,还有10多枚宝石。他把珠宝分成两份,一半放到衣柜里,另一半则藏在家门口的围墙缝中,而周某也只知道藏在衣柜的一半。
为了赶紧套现,郑某先后拿出两条黄金项链,分别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的珠宝店。一个多月后,郑某以为风声完全过去了,就让周某拿几条项链去卖。当天,周某在一家珠宝店交易时,被认出是赃物。随后,警方赶到,最终确认周某销售的项链与失窃的项链吻合,立即将她抓获。“她去了一个早上没回来,我就知道出事了。”眼见妻子一直没有回家,郑某知道情况不妙,急忙带着一部分珠宝和2000元现金逃跑。
周某落网后,交代丈夫的犯罪事实,并在衣柜里找到另一半珠宝,归还失主。不久后,周某因窝藏、销售赃物罪,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
珠宝被变卖 已难寻回
“我先后到广东、广西、北京、山东、上海和大连打工,一旦没钱,就拿珠宝出去卖,大概在三年内全部卖光了。”去年思乡心切的郑某偷偷溜回泉州,还在泉州清?开发区找了家工厂打工,但很快就被晋江警方抓获。
昨日,晋江人民法院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同时责令他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96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