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9日电 有人扮演银行行长、有人装成警察、有人冒充“租房人”,挑黄道吉日骗“富婆”。
经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三名以“合伙做玉石生意”进行诈骗的被告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分别被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邪念
近年来,随着翡翠等玉石价格上涨,不少投资者将目光瞄准了玉石类收藏品。一个好的玉石制品,其收藏价格能在几年里增值几十倍。
密玉在国际上被称为“河南翠”,因产于河南密县(现在的新密市)而得名,与新疆和田玉、辽宁岫玉、南阳独山玉并称四大名玉。
今年51岁的朱宏东系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无业人员。他了解到现在人们对玉石类藏品及投资品比较关注,便起了邪念。
朱宏东联系了河南省鲁山县辛集乡无业人员马海彦,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无业人员任书贵,开始了罪恶勾当。
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供述,他们出门行骗都要趁三、六、九黄道吉日,还要烧香拜神,燃放鞭炮。
骗局
2011年2月,朱宏东等人到新密市,先买了一份含有房屋出租信息的报纸,然后按上面信息给房东打电话,接着以租房为名选择作案目标。
经踩点,他们发现张某经常开着宝马车,认为她有钱。于是冒充需要租房的任书贵到新密市青屏大街煤炭局东边张某住所,自称姓屈,想租张家房子。不久,冒充公安民警的马海彦出现了,他自称李胜利。任书贵便向马海彦打听新密市其它地方有没有房子出租。
之后,任书贵夸马海彦戴的玉石戒指,并显出惊讶神色,问他哪里买的。马海彦称朋友送的。
见一旁的张某开始注意,任书贵称:“这是密玉,紧俏东西,无论如何给我弄几个。”
马海彦称:“这是我当银行行长的朋友送的,不太好弄。”
在任书贵再三“请求”下,马海彦给所谓的姓刘的银行行长朱宏东打电话:“有朋友特别想要玉石戒指。”
朱宏东回话说:“手头倒是有,但都是准备送给储户的,不出售。不过,看在老朋友面子上可以考虑,你带朋友到××茶社见面商量。”
见张某动了心,冒充警察的马海彦对她说:“大姐,我不清楚××茶社的具体位置,你给咱们领个路吧。”
到茶社后,朱宏东把戒指拿出来,任书贵验看了一阵说:“我带回去的话,可以卖60元一个。”朱宏东说:“如果全要,40元一个,必须现金交易。”
任书贵略显迟疑地表示:“东西是好货,但身上没带这么多现金。”最后他对张某说能否先借点钱,戒指先让她保管着,一会儿找朋友借钱还给她。马海彦也表示赞同,并拿出假造的警官证让张某看。
“7000个戒指28万元,60元一个卖出去可以挣14万元。”想到这,张某马上去银行取出26万元交给马海彦。见还少2万元,假民警马海彦说自己去借,便离开了。
待张某意识到事情不妙时,几个人早已不知去向。
2011年3月13日,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三人经预谋,以同样方法在河南省济源市骗取被害人杨某现金12万元。
被害人张某、杨某得到的戒指,是一些不值钱的“地摊货”。
“三部曲”
2011年3月23日,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被抓捕。
新密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孙顺章审查完整个案件后说,这个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段不算高明,他们行骗的“三部曲”是:第一步,先找一张含有当地房屋出租信息的报纸,然后按照上面信息给一些房东打电话,接着以租房为名选择作案目标。第二步,以自己是外地人为由,让被害人帮忙做“翻译”,趁机让其落入骗局。第三步,以借钱合伙做玉石生意可以赚取差价为名,设法让被害人出资。
案发后,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分别赔偿被害人2.6万元、4.4元、31万元。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价值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支持公诉机关公诉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
孙顺章说,防骗最根本最有效的法宝就是不要贪图小利,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样,不会被骗子的花言巧语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