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省消费者协会、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以往的投诉热点,发出消费警示称:旅游途中购物应慎重。虽然在外地可能会买到本地没有的特色商品,但是一旦事后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往往“吃哑巴亏”。 如果游客在出游途中抵挡不住购物诱惑,至少应当坚持以下四原则:一是坚持购物自愿原则。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应在合同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凡在旅行社指定商店购物时,应保留好购物发票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买到假货或有质量问题的,可立即要求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赔事宜。三是境内游的消费者在购物点定要慎防“老乡”陷阱,一些不法经营者与导游相互勾结设置“老乡陷阱”,导游事先将游客的籍贯、职业、家庭、爱好等个人资料通报给商店,然后上演一出他乡遇“老乡”的情感戏,蒙在鼓里并沉浸在乡情中的消费者容易丧失警觉,以昂贵的价格买回一些劣质金银、珠宝、玉器。四是出境游的消费者购买贵重电器、金银、珠宝首饰一定要慎重。要冷静对比价格,看准型号,购买后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内容,确保交易时把售货员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购买国外品牌须注意认清品牌名称,以避免在旅游回来后发现所购商品并非某国外品牌,而相关凭据上所写名称又与该商品名称相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香港旅游购物如有不满意,及时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香港旅游业议会联系可于购货起14天内办理全额退款手续。但需保证货品未经使用和包装完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热线:00852-29292222。香港旅游业议会电话:00852-28070707。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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