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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渊远流长的货币文化长河里,以“3”为单位作面值的货币,早在我国汉武帝建元元年就曾铸有“三铢”,建元五年又发行过“三分”钱(即:“半两”)。北魏至北齐时期还流通过一种阴文圆孔的“三朱”圜钱。尽管,有的钱文并没有具体铸明,但是,在实际交易中却能约定俗成的以“3”为面值而在市面上等价行用并流通,这在南北两宋时期表现得较为突出,其中,尤以铁钱为最。
北宋的“祥符元宝”、“至和通宝”、“大观通宝”等6种年号,均有当三的钱;而在南宋嘉定年号中则出现得更多。有:“嘉定新宝”、“嘉定安宝”、“嘉定隆宝”、“嘉定泉宝”、“嘉定正宝”、“嘉定洪宝”,以及“嘉定万宝 等,且不少于30种;在明朝朱元璋的“洪武通宝”中,除了铸行当3的钱以外,背文则明确铸有以“钱”计重,以“三”计值,以“桂三”、“三福”、“三广”计值兼计地。
在其它朝代中,也不乏有以“3”作面值的货币。如:金章宗的“泰和通宝”;元朝的“至正通宝”、“至元通宝”;元末农民起义军中韩林儿的“龙凤通宝”;陈友谅的“天定通宝”、“大义通宝”;徐寿辉的“天启通宝”;张士诚的“天佑通宝”;朱元璋的“大中通宝”等,无不以其约定俗成的惯例在市面上等价流通,且市商乐用。至于清。咸丰年间因鼓铸“当十”、“当二十”、“当三十”、“当五十”、“当百”,乃至“当千”的大钱而闻名,以致对“当三”、“当五”的低值钱更是不在话下。
中国近代铸币史上除了以银圆为主币外,以面值“3”为单位作面值的也为数不少。如:清朝咸丰初年,湖南阜南官局铸行的“省平足纹叁钱”;另外,光绪34年湖南大清银行铸行的“省平足纹叁钱”和长沙乾益字号铸行的“省平足纹叁钱”;新疆迪化小楷体的“喀什光绪银圆叁钱”、“喀造光绪银圆叁钱”;以及光绪10年由吉林省官局造的“厂平叁钱”等。
在壹圆银币以下的其它辅币系列中,以3为面值的铜元,在流通中也曾出现并行使着货币的所有职能。如:四川省造“光绪元宝”当三十,是我国铜元十大珍品之一。又如:中华民国6年,由湖南银行发行可兑换当铜元三十枚的纸币,则更是属于稀有的币种;还有1943年由上海英商公共汽车自行制造的第三套该公司的专用代用币,其中,就有五分和三分的券面;乃至1946年西藏铸的“三钱”铜币等,无一不足。
此外,1931年11月当时的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为统一根据地红军的货币,在江西省修水县的上杉成立了“湘鄂赣三省工农银行”,并发行“湘鄂赣省工农银行券”,其面值共计有九种,其中有面值为“银洋叁角”。
东欧其他国家,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也曾发行过以“3”为面值的钞票或硬币。
不过现在,许多国家都没有发行诸如以“3”为面值的钞票和金属硬币,这已成为一个国际金融界的惯例。当然,凡事皆有个例。目前,存在并仍流通于这个世界上而以“3”为面值的货币,也只有百慕大群岛于1996年发行的百慕大3元,且与现行美元等值行用。据《钱币》报
来源: 当代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