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胜利进军,在中国的解放已成定势的情况下,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党中央决定成立的。本文就通过这些珍贵的照片与文物向读者讲述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过程。
1947年夏,解放战争进入人民解放军胜利反攻阶段,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在各解放区人民群众的配合下,取得了一个个重大胜利,各解放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华北、西北、华东解放区逐步连成一片,但在敌人分割包围、严密封锁的情况下,各个根据地的财政经济以及货币金融工作都是相互独立分散管理的,货币一直是实行“统一领导、分散发行”的方针,各根据地的货币仅限于在本解放区流通,各解放区货币兑换比价也不固定,这些因素直接制约了各解放区之间的贸易联系和物资交流的日益发展,各地货币不统一,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给野战部队的跨区机动作战带来很大困难。
为此,1947年3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在晋冀鲁豫解放区的邯郸
武安县冶陶镇召开了华北财经会议,商讨统一财经问题。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晋缓、陕甘宁五大战区的财经要员齐聚于此(见图1),中央派遣董必武前往指导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各解放区货币相互兑换的比价标准和分别实现的时间。在华北财经会议召开期间,1947年4月16日中央决定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来调整各解放区的货币贸易关系,指导各解放区财经工作的开展,着手开展统一货币工作。
1947年8月1日,董必武向中共中央上报了《华北财经办事处组织规程》,其中明确提出:“筹建中央财政及银行”为华北财经办事处八项任务之一。8月16日中央复电批准了这个规程,并指示各中央局各区财经办事处施行。
1948年12月1日,董必武等签署华北人民政府“金字第四号”布告: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之需要,特商得山东省政府、陕甘宁、晋缓两边区政府同意,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货币,决定:一、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所有三行发行之货币,及其对外之
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承受。二、于本年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下称新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币,统一流通……(见图2)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1号挂牌成立,同日,新中国第一版面额为10元、50元的人民币在石家庄、平山县同时发行(见图3)。1949年2月北平解放,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迁至北平,10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的中央银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和第一套人民币的发行,在中国金融史乃至货币史上都具有跨时代的重大意义。它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金融机构及其货币,由分散到统一的过程,标志着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极端混乱的货币、金融制度的灭亡和新中国统一的、独立自主的、基本稳定的社会主义货币信用体系的确立。
(孟祥生)
来源:邯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