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黄花梨是国家二级珍稀、濒危植物,可是我们村小组干部竟私自将集体所属的3棵有着40多年树龄的野生花梨树,以10万元的价格卖掉,我们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追责。”近日,海口市龙泉镇翰香村委会儒彩村小组的村民向南海网反映,称该村小组组长等人私自将这3棵野生花梨木贱价卖掉的行为明显违法。12月22日下午,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园林派出所所长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派人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该立案的要立案调查处理”。
村民举报:村小组违法卖掉40年树龄野生花梨树
接市村民的投诉后,12月19日,海口市龙泉镇翰香村委会儒彩村村民将南海风记者带到一个老祠堂的案发现场。
记者现场看到,老祠堂已没的任何房屋,只有一些参天古树,在古树旁边有两个被挖掉的树坑。
据海口市龙泉镇翰香村委会儒彩村小组蔡姓村民介绍,被卖掉的黄花梨是没人种植的野生树种,至少有40年以上树龄,就生长在老祠堂旁边,这两棵花梨树直径约有20厘米,每棵树的市场价格约20万元左右,而村小学旁边那棵被卖掉的花梨树直径约有30厘米,市场价在30万元左右。
“价值几十万元元的这3棵黄花梨被村小组干部以10万元价格卖掉后,我们村民第一时间报警,并向镇里进行汇报,但没有人来处理。”村民们反映称。
野生黄花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12月19日,南海网记者找到海口市龙泉镇翰香村委会书记(主任)蔡于台,据蔡于台介绍,他是在这3棵黄花梨树被卖掉的第二天才获知情况的,村民反映说,3棵黄花梨树是在12月16日傍晚被卖掉的,总共卖得10万元。
“我获知情况后质问儒彩村小组组长蔡于穆为什么要卖掉野生黄花梨,他回答称要给村民修盖村大门和改善村文化设施。”蔡于台表示,这3棵野生黄花梨都是生长在村小组集体土地上的,不是哪个村民个人摘种的,村民们对村小组个别干部卖掉黄花梨的意见很大,也报了警,但至今没人处理,令人费解。
村小组组长:经过开会讨论才卖掉的
12月19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市龙泉镇翰香村委会儒彩村见到了儒彩村小组组长蔡于穆。
“卖掉黄花梨树时没有向村委会、镇里汇报过。”他表示,卖树一事是经过村小组大会讨论后决定的,并坦承这3棵黄花梨一共卖了10万元。
针对村组长称卖树前开过会的说法,记者在儒彩村采访时,大多数村民称没有开过大会讨论(卖黄花梨树一事)。
当记者追问蔡于穆砍伐野生黄花梨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向林业相关部门审批时,蔡于穆以“听不懂不会讲普通话”为由走开了。
森林公安部门:派人到村里调查该立案就立案调查处理
12月22日,针对此事,南海网记者采访了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园林派出所所长,据其介绍,12月17日,曾有翰香村委会儒彩村村民报案称村里3棵花梨木被人偷去卖掉。但在18日当天,又有村民打电话称报了假案,要求撤销掉了。园林派出所所长表示,他将再派人到儒彩村调查,“该立案的要立案调查处理”。
海南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俗称的海南黄花梨,又称海南黄檀木、降香黄檀、海南黄花梨木。已被我国确定为国家珍稀、濒危植物,野生黄花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破坏、砍伐野生黄花梨属于违法行为,森林公安部门应当立案调查。
律师说法:如情况属实应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以上情况,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表示,如果村民反映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卖树人刑事责任。
据李君律师讲,野生黄花梨(降香黄檀)已被国家定为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以上村小组领导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应予立案追诉,罪名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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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黄花梨:海南黄花梨,又称海南黄檀木、降香黄檀、海南花梨木,是碟形花科黄檀属树种。树高可达20m,胸径可达0.8m。它是国际标准5属8类34种红木之一,原产于中国海南岛吊罗山尖峰岭低海拔的平原和丘陵地区,多生长在吊罗山海拔100米左右阳光充足的地方。因其成材缓慢、木质坚实、花纹漂亮,始终位列五大名木之一,目前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据《中国树要志》记载,野生海南黄花梨产于海南岛上除东方、万宁、陵水、五指山市以外的各市县,其中白沙、昌江、乐东、三亚、海口为主要产区。它们一般生长于海拔350米以下的山坡上。名贵的海南黄花梨则主要生长在黎族地区,其中尤以东方市俄贤岭、昌江王下地区的海南黄花梨最为珍贵。由于海南黄花梨存世量较少,最近几年,海南黄花梨价格飙升。
作者:刘培远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