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消保委虞山分会日前接到一投诉称,在某市场购买的红木地板发现有质量问题,且不是红木,经过与商家交涉,商家不同意退货、赔偿,要求分会为其协调。
分会工作人员到商家现场查看了其销售的样品,发现其样品与消费者当时带回的样板是一致的,标价签上“产品名称”一栏标的是“亚花梨”。消费者收到的地板包装箱上标的也是“亚花梨木”。而商家开的《订销货单》上写的是“花梨木”。工作人员经过查证:紫檀属分为紫檀木类、花梨木类、亚花梨木类三大类,前两类属于红木,第三类不属于红木。也就是说花梨木是红木,亚花梨木虽是紫檀属,但不是红木。因此两者价格也大相径庭。
于是,分会工作人员明确指出了商家的问题:将亚花梨木地板当花梨木地板销售,是欺诈消费者,不管质量是否有问题,都应该按照消法的规定,给予消费者退货并赔偿。但商家称自己也不知道花梨与亚花梨的区别,并且主动出示了一份由消费者签字的《预订单》,《预订单》上明确写的是“亚花梨”。商家称,因为不知道两者的区别,所以在开正式的《订销货单》时简写了,写成了花梨,属笔误。分会工作人员经过了解,红花梨木地板的市场价每平方米要1000元左右,而商家卖给消费者的地板每平方米不到500元,没有按花梨木的价格销售。工作人员还与消费者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商家“不知”是真的,即主观上无欺诈消费者的故意。但毕竟客观事实已经存在,据此,消保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了协商,既指出商家存在的问题:业务不熟,对消费者不负责任;又指出了消费者的缺陷:事先“功课”不充分,购买时了解不仔细。经过多次调解,反复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了谅解,商家同意在退货的同时,将已经铺设好的“龙骨”及铺设费送给消费者作为补偿,价值3000多元。
在此,常熟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大件商品最好事先做“功课”,购买时要了解仔细。目前市场上花梨木地板比较少,出样的绝大部分是亚花梨木,请消费者千万别将亚花梨当花梨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来源:常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