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缉私警察在清点古生物化石文物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敏 通讯员 黄大威 彭海红 李俞) 9月28日起,一批数量高达13910件的文物从深圳运抵广东省博物馆,其中包括三件国家二级文物、618件国家三级文物(详见前天报道:文物“回家”,13910件!)。这些珍宝都是深圳海关近年来没收的走私文物。 文物能够回家,件件背后都有故事??? 此次移交的13910件走私文物都是深圳海关在2004年5月31日前查获。移交的文物包括:陶瓷类2655件,玉石类57件,铜铁类206件,竹、木、牙雕类6件,书画类42件,图书219册,化石类560件另9433公斤,旧公债券、银票、邮票134张,旧钱币(纸币)1291张,古金属类钱币7457枚,其它类1283件。 报眼镜盒实是古瓷 2004年9月6日,蛇口海关根据线索,对深圳某货运公司的一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为塑胶眼镜盒、杂石工艺品等,实际上集装箱里装的却是腰形瓷枕、各式古陶瓷器和佛像,海关关员当即扣留了这批疑似文物。 经鉴定,这批文物中属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有41项97件,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8件;属国家限制出口的文物有69项202件。其中,海关关员最先发现的白釉腰形枕就属于金元时期的国家馆藏二级文物,其余均属唐宋和明清时期。鉴定组专家一致表示,走私如此大数量,且级别高的文物实属罕见,价格难以估量。 经查,这批货物是广州的高某在9月3日通过层层转包,最后委托该公司代理出口的。 经讯问,高某交代,货主是两个姓蔡的人,一个在台湾,一个在澳门。当年9月1日,家住澳门的蔡某在广州文昌北路地摊上,以极其低廉的价格采购一批文物,委托高某将货物代理出口到台湾。检查后,高某将箱子编号为AB11。同日,台湾蔡某也将其在广州康王中路早市地摊上采购的文物,拉到高某的公司,委托他将其货物代理出口台湾。高某装了四个箱子,编号为AB44、AB45、AB46、AB47,以每公斤25元台币。几经辗转,到蛇口码头报关。 一个多月后,“两蔡”见货物仍未到达,便于10月18日和10月28日先后赶往广州,入境不久便被伏击民警抓获。 “陶瓷饰品”原是汉代文物 1999年9月7日,皇岗海关在对深圳某通运公司以快件形式报关出口的货车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货车上装载的货物并非该公司申报出口的陶瓷饰品,而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一批,海关当场扣留了该批货物。 经鉴定,该批货物为汉、明代出土的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256件,清代建筑构件2件、现代仿品7件。而随后从该通运公司仓库中查获的另外两个木箱中装有47件文物,其中禁止出境的国家三级文物6件。 该案被移交深圳海关缉私局侦查处进行侦办。据供述,这批货物是东莞厚街某五金塑胶制品厂的进出口专员洪某联系运送的。专案组成员立即赶赴东莞,洪某已不知去向。几个月后,专案组终于将洪某捉拿归案。 洪某交代,1999年7月,自称是香港籍老板的王某,让他用快递的方式出口一批陶瓷到香港。专案组顺藤摸瓜,缉拿王某。可是事发后,王某也“人间蒸发”了。办案人员认为,与其四处追逃,不如外松内紧,结网以待。果然,2002年11月,王某见风声稍静,以为万事大吉,准备前往香港寻找生意。当月24日,在出境时落网。办案人员从王某随身携带的一个小电话本中查到一个中港通传呼机的号码,牵出了这批走私文物的货主香港古董商李某。2003年3月8日,李某在广州入境时被抓获。 文物走私新招多多 据统计,自1999年至今,深圳海关共查获文物走私案件38宗,查扣各类走私文物近8000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48件,其它禁止出境文物7000余件。侦破走私文物犯罪案件13宗,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6人。2003年8月,深圳海关就破获新中国成立以来海关系统查获的最大一宗古生物化石走私案,从侏罗纪时期的无脊椎动物化石,到2。3万年前的有脊椎动物化石,品种齐全,可组成较大规模的古生物化石展览馆。 目前,走私文物主要是来源于三个途径:从古遗址墓葬、博物馆中盗窃和从古玩市场购买。文物走私犯罪手法隐蔽,变化多端,主要有邮购物品渠道、快递渠道、旅检渠道和货运渠道等等。香港是大陆走私文物的主要接收地和中转地,除港澳地区外,走私文物主要流向日、美、英、法等国和台湾地区。 以往,文物走私分子常常随身携带文物闯关。现在则创出不少“新花招”。如:“障眼法”,采用X光机无法穿透的包装物来包装文物,或将体积较小的文物装入大件物品或金属器皿中,以逃避海关检查;“移花接木”法,在出境前将可出境的文物送到鉴定部门获得《文物出境许可证》,但出境时用禁止出境的珍稀文物移花接木,向海关申报出境;将文物贴上工艺品商店的标签并装入工艺品包装盒,企图蒙混过关。 信息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