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以来,腾冲县旅游、发改、工商、公安、城建、税务、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开展为期4个月的
翡翠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已初见成效。
该县采取4项措施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市场、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各种行为。一是针对腾冲
翡翠经营户标价与商品价值严重偏离、标价方式混乱等问题,上柜销售的翡翠饰品明码标价,且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标价的50%。二是规定全县范围内的翡翠经营户只能销售翡翠A货,凡标价在1000元以上的翡翠饰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质量检验证书或者鉴定书、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三是创建“翡翠经营示范市场”“旅游购物定点单位”,提供游客放心消费的环境。四是建立健全翡翠购物佣金公对公制度,统一佣金提取比例。在全县所有的旅游企业和旅游定点购物市场建立健全佣金返还“公对公”制度。记者 李悦春 通讯员 周向东 龚祖金(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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