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高新区一市民家中珍藏着一张民国时期的官府布告,落款日期为“民国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布告由知事周壬签发,内容是清朝铜钱换民国纸票的兑换折算数额。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清政府垮台,湖南货币市场混乱。接着,湖南又发行了台票(纸币)。这样,老百姓必须知道新旧币的对比值。根据布告上的内容,由于没有标准可循,经常有债权人因为新旧币折算问题提起诉讼。
据布告内容记载:当时,一文约合一个铜钱,一串铜钱为1000文(又称一贯)。民国5年(1916),清代986文铜钱,可换取民国新台票1000。到了民国7年,1000台票就只能换取清代铜钱250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