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了解到,已经公示的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推荐名单,经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由其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据悉,入围此次推荐名单的古籍共计1510部,其中包括汉文珍贵古籍1214部、少数民族文字珍贵古籍287部、其他文字珍贵古籍9部。少数民族文字珍贵古籍涵盖藏文、回鹘文、西夏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布依文及多文种(《九姓回鹘可汗碑》)13个文字种类;其他文字珍贵古籍有梵文、波斯文、拉丁文、意大利文、古叙利亚文及多文种(《法汉蒙满词典》)6个文字种类。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洪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较之前三批,今年入围《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推荐名单的古籍数量最少。《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评审工作受文化部委托、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专家承担,经申报、评审等多个环节,目的是更好地保护珍贵古籍。
(记者 唐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