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江宁沐瓒大墓大量金银珠宝陪葬品的出土,沐家后人提出有意继承非文物类财物,但记者获悉,大墓内出土的任何陪葬品及财物,都属于文物,属国有财产,沐家后人无权继承。 据江苏省著名文物专家季士家教授称,沐瓒大墓出土的金银财宝均属于文物,沐家后人有意继承出土黄金的想法是错误的,也是不合理的。昨日,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的陈议律师称,江宁明朝大墓早已列为省级文保单位,其产权也早就划归国有,因此出土的任何金银财宝都属于国有,沐家后人根本无权继承大墓内的黄金;假如该墓不是文物,或者出土的黄金是其先人埋藏地下的,沐氏后人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进行确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均属国家所有。因此沐氏后人根本无权继承出土黄金。 获悉无权继承出土的黄金后,沐家后人称,他们当初提出这种想法也是为了保护古墓,假如有继承权的话,他们会将这些黄金全部捐献给文物部门。 信息来源:慧聪网 |